人民日报:将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二论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2-17浏览次数:740

《人民日报》(2014年01月18日 02版)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中国梦不是抽象的、虚幻的,它是由每一个中国人的具体理想、真实生活和脚踏实地的奋斗共同编织而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是空洞的,它渗透在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轨迹中,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水乳交融的联系。因此,在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必须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要求政府确立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企业和经济组织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时,都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与人们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政策措施,要注重经济行为和价值导向的有机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的良性互动。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厉行法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上升为具体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形成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现代社会管理机制,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创新社会治理,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实现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形成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在日常治理中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集聚强大的正能量。
        相信凭借每一位中国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操守,和他们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中不畏艰难的勤勉奋斗,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将达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终指向,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丽征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