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发出校园文明驾车“十不”倡议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01浏览次数:1765

     随着校园内机动车辆的增加,为在校园内营造文明驾车的和谐环境,更好地发挥教师职工的良好示范作用,在日前召开的校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上,宣传部向全校教师发出校园文明驾车“十不”倡议。

      倡议号召广大教师员工在校内驾车时,不与非机动车和行人抢道;不按喇叭;时速不超过10公里;不短距离以车代步;不随意超车或恶意反超车;不在非停车位泊车;不一车停两位;不酒后驾车;不使用远光灯;不在路边临时停车与熟人交谈,堵塞其他机动或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等。

      据了解,我校约有五分之一的教职员工自驾车来校上班。安全行车、文明驾车、节约用车也已成为影响学校精神文明程度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