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7-05-12浏览次数:983

     宣传部是校党委主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全面负责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二、负责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具体落实校党委中心组的各种活动。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和理论骨干,对各种重大理论和政策进行研究探讨,不断强化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并及时交流、推广、上报。
三、负责教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学习的计划、协调和监测、督察工作。围绕校党委中心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职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四、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对校内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
五、负责对校报、东部礼堂、广播台、电影、电视、校园网络、校内宣传橱窗、电子屏等舆论阵地的管理,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加强对学生记者队伍的管理、培养和指导。
六、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同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之间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的改革、发展,树立良好的形象,不断扩大学校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七、不断加强宣传干部的队伍建设及与理论骨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联系、沟通。在文件传阅、思想理论动态、信息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八、负责做好学校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制订全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各阶段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要求,起草与制定相关规定、计划和协议等,强化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负责对校级文明单位和市级乃至全国文明单位实施申报、检查、验收等日常业务管理,并及时开展检查、评比、表彰工作。
九、加强与校内各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并上报。并在认真分析研究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和典型事例,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内环境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抓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及“上海大学生影视艺术实践基地”的建设。
十一、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