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学校邀请了上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政党研究所副所长周敬青教授来校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本场学习会既是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也是校党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教学科研骨干学习班专题报告会。
会议由校党委书记陆建非主持,校领导杨卫武、秦莉萍、葛卫华、高建华、柯勤飞、康年出席,校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全体中层正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织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党校教学科研骨干班学员参加学习会。
周敬青教授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国家》这一主题,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深入解读。她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概况,《决定》中的重要观点、基本框架和具体内容,深入把握《决定》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梳理。她把全会的特点归纳为两个第一,即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和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在梳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时,她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她强调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红线,确立一个总目标,做到五个坚持。她还引用国外媒体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明确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必要性。最后,她提出应该从四个方面深入全面把握《决定》精神,既充分肯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又针对现实问题提出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新观点新举措;既抓住法治建设的关键,又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要求;既高屋建瓴、搞好顶层设计,又脚踏实地、做到切实管用;既讲近功,又求实效。
陆建非对周敬青教授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他认为周教授的报告从理论和现实角度深入阐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的主题,解读文件框架、内涵有很多精彩亮点,讲座内容丰富、例证鲜活、语言朴实、解析清晰,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视角和思路。他指出,在下一阶段学习中,要进一步领会《决定》中深刻含义,要读原文原件原著,各级党组织和职能单位要组织自学和专题学习,积极发挥学校的专业优势,做好宣讲、教育、研讨工作,切实把重要观点、理念吃深吃透。他将报告的内容总结为四点:依宪执政是依法执政的前提,依法办事是依法执政的关键,依法用权是依法执政的底线,依法治党是依法执政的保证。他指出,每一位公民只有不断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消除原有的人治观念和特权思想,才能确实保证党的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
陆建非还强调,高校法治教育的核心是逐步实现从法治意识到法治思维乃至法治信仰的教育目标,并将其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过程中,要把《决定》和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尤其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如教育公平、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招生考试制度、人才培养模式等。他指出,学校在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学校章程等方面都取得重大进展,但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进展不快、成效不大等问题,义务教育不均衡,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对接,高等教育整体水平不高,继续教育体系不健全不完备,办学体制开放性多元性不够等问题,改革正处在深水区、攻坚阶段,都需要通过法治意识和法治手段从根本上解决。我们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过程、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和使用等方面有很大改进余地,要从法理法治上予以根本性推动。他希望通过这次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行动起来,真正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律。
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校各级组织掀起了学习宣传全会精神的热潮,相继组织了一系列研讨会和报告会,邀请了中央编译局郑异凡研究员、北京大学徐天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谷春德、朱景文、史彤彪四位教授,上海交大法学院郑成良教授,上海理工大学陈大文教授等30余位法学、历史学、国际问题研究权威专家,从法学理论层面、历史经验层面共同探讨“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深入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全校师生全面把握全会精神,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供稿:组织部、宣传部、党校 摄影:宣传部)
会议由校党委书记陆建非主持,校领导杨卫武、秦莉萍、葛卫华、高建华、柯勤飞、康年出席,校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全体中层正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织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党校教学科研骨干班学员参加学习会。
周敬青教授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国家》这一主题,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深入解读。她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概况,《决定》中的重要观点、基本框架和具体内容,深入把握《决定》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梳理。她把全会的特点归纳为两个第一,即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和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在梳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时,她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她强调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红线,确立一个总目标,做到五个坚持。她还引用国外媒体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明确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必要性。最后,她提出应该从四个方面深入全面把握《决定》精神,既充分肯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又针对现实问题提出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新观点新举措;既抓住法治建设的关键,又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要求;既高屋建瓴、搞好顶层设计,又脚踏实地、做到切实管用;既讲近功,又求实效。
陆建非对周敬青教授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他认为周教授的报告从理论和现实角度深入阐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的主题,解读文件框架、内涵有很多精彩亮点,讲座内容丰富、例证鲜活、语言朴实、解析清晰,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视角和思路。他指出,在下一阶段学习中,要进一步领会《决定》中深刻含义,要读原文原件原著,各级党组织和职能单位要组织自学和专题学习,积极发挥学校的专业优势,做好宣讲、教育、研讨工作,切实把重要观点、理念吃深吃透。他将报告的内容总结为四点:依宪执政是依法执政的前提,依法办事是依法执政的关键,依法用权是依法执政的底线,依法治党是依法执政的保证。他指出,每一位公民只有不断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消除原有的人治观念和特权思想,才能确实保证党的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
陆建非还强调,高校法治教育的核心是逐步实现从法治意识到法治思维乃至法治信仰的教育目标,并将其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过程中,要把《决定》和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尤其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如教育公平、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招生考试制度、人才培养模式等。他指出,学校在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学校章程等方面都取得重大进展,但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进展不快、成效不大等问题,义务教育不均衡,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对接,高等教育整体水平不高,继续教育体系不健全不完备,办学体制开放性多元性不够等问题,改革正处在深水区、攻坚阶段,都需要通过法治意识和法治手段从根本上解决。我们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过程、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和使用等方面有很大改进余地,要从法理法治上予以根本性推动。他希望通过这次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行动起来,真正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律。
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校各级组织掀起了学习宣传全会精神的热潮,相继组织了一系列研讨会和报告会,邀请了中央编译局郑异凡研究员、北京大学徐天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谷春德、朱景文、史彤彪四位教授,上海交大法学院郑成良教授,上海理工大学陈大文教授等30余位法学、历史学、国际问题研究权威专家,从法学理论层面、历史经验层面共同探讨“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深入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全校师生全面把握全会精神,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供稿:组织部、宣传部、党校 摄影: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