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授予我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2-02浏览次数:3286

        日前,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决定对全国982个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我校名列其中。本次上海共有30家单位获此殊荣,其中,包括我校在内共有5所高校获得表彰。

        自《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颁布10年来,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本次就是教育部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所开展的一项活动。本次由教务处会同团委、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谢晋影视艺术学院一起,挖掘我校特色,积极组织了本次申报。

        我校有着艺术教育的深厚传统。目前,学校拥有音乐、美术、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舞蹈、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设计、广告设计等各个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师资雄厚,为上海市和全国培养了一大批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教育人才,为上海中小学培养了大批优秀艺术教师。多年来,学校一直十分重视艺术教育工作,坚持把艺术教育覆盖到全体学生,把艺术教育融入学生成长的全过程。学校全面贯彻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发扬学校艺术教育的优良传统,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创新,进一步加强对艺术教育的组织领导,开设了系统的艺术教育课程,形成了以专业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艺术教师队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大学生艺术社团活动,同时,不断加大艺术教育硬件投入,提升教学质量,使师生在各种国内外大赛中屡创佳绩,在艺术类教学改革、艺术类成果创新、艺术类社会实践等方面硕果累累,形成了鲜明特色。(供稿:教务处)